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
2019-01-30 10:57:09
可转回的时间:2018.5.1-2018.12.31 2018年5月1号之后
条件一
按照工业50万、商业80万的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,包括强制登记和自愿登记的一般纳税人,都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。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,此次允许转登记的,不包括按照500万元的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
条件二
转登记日前连续12月(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)或者连续4个季度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),收入未超过五百万。即可去所属税务局转成小规模纳税人
当转登记纳税人再次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时,既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,仍然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。
只有2018年5月1日以前就已经登记的一般纳税人,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,5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,不属于可转登记的范围。
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后什么时候可以按3%的征收率征收
1. 原来按月纳税的转登记后还是继续按月那说的
当月(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)转登记日 次月(简易征税)
2. 原来按月纳税转登记为按季度纳税
当月(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)转登记日次月(按季纳税)
3. 原来按季纳税转登记后按月纳税
当季(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)转登记日的下一个季度(按季缴纳)
4. 原来按季纳税转登记后按季纳税
当季(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)转登记日的下个季度的首月(按月缴纳)
比如:(第二种情况)我们在7月转登记,那么,7月还是按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,从8月起改成简易征税,按季缴纳,8月-9月实现的税款,在10月申报期申报缴纳。